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 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pdf(另開新視窗) 多人一同出遊可採網路要保方式加保,要保人完成要保後須將要保書列 印出來簽名,並請每一位被保險人親自簽名,利用手機掃瞄要保書上方 QR code拍照上傳至旅平險 要保系統,本公司收到要保書後經核保人員審核通過,於信用卡授權成 功,保險始生效力。 付保險費,保險契約即自動停止效力。(三)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 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當其繳付保險費累積達有保 單價值準備金時,如 果續期保險費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付,保 險公司可將保險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保險單借款本 歷史法規
壽險處繕發「要保 書作業聯絡單」並 附要保文件寄退 「受理局」補正、 查明、辦理生存調 查或 ³業務員轉請 保戶提供財務證明 文件或填答財務狀 況告知書 委 台北郵局電子郵件科 印發保單,保單寄經辦局 要保書歸檔 收付日報及轉帳代繳委託書 契約管理科審 所謂的「要保書」,是指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時所需要填寫的書面資料文件。 主要填寫的內容包含: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與地址等基本資料、受益人資料、被保險人告知事項等等。 必須填寫清楚,才能確立雙方要保關係。 在投保文件中,最重要的就是填寫要保書。 要保書須填上最重要的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相關資訊,若沒有仔細填寫的話那可能會造成相關權益受損。 因此,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行事而讓保險業務員幫忙代填,避免你的保險權益受到損害。 要保書填寫注意事項有哪些? 既然要保書是如此的重要,那在填寫時就要謹慎仔細才不會讓你錯失權益。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要保書填寫有哪些注意事項吧! 1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 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我們都知道要保書是保險契約的一部份,所以要保書的填寫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們在填寫要保書時應該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1 一、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要保書之內容包括基本資料、告知事 項及聲明事項等三部分。 2 二、基本資料之記載主要係指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基本資料及要 保相關事項;保單條款中約定須由要保人選擇之項目(如保費自動墊 繳之同意、紅利給付方式之選擇等),亦應列入。 前項基本資料,由保險人視需要於要保書中詢問以下事項: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國籍、身分證字號(非本國人為居留 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大陸人士為往來臺灣通行證號碼或大陸居 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號碼)、出生日期、戶籍或居住地址及聯絡方式 等資料。 (二)要保人及受益人之匯款帳戶資料。 保險人得於要保書中詢問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是否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 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 九、要保書上要填寫什麼「地址」?有何重要性? 要保書中之地址係指要保人住所,要保人應確實填寫。要保人住所是保險契約所有文件之送 達地址,若有變更時,要保人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說明: ( 一 ) 繳付保險費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參考保 險契約歷年解約金的開始年度),要保人可以在保單 價值準 備金範圍 內,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 二 ) 不是投保後馬上就可申請借款,也不是可以借得已 繳的全額保險費。 七、 投保時,要保書應親自填寫及簽章,如本人不能書 寫,得授權由家屬為之,但應註明其經過;業務員及 保險公司會主動提供保險單條款,並於要保人交付保 險費後,出具正式收據。 為知道你投保的內容,及維 護你的權益,如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未主動提供時,請 務必要求其提供。 八、 契約撤銷權: 要 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 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 撤銷保險契約。 歷史法規